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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產網訊:6月28日,南京市購房證明開具工作將由南京市不動產登記部門調整為由市、區房產交易管理部門負責。
觀點地產新媒體獲悉,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產局發布的《關于調整購房證明開具工作的通告》告知開具購房證明相關流程時應明確若發現存在弄虛作假、虛報瞞報行為,將在2年或1年內不予受理本人和家庭成員的購房證明申請。
根據通告,凡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齊全、符合開具購房證明條件的,南京市、南京市各區購房證明服務窗口均現場即時辦結。如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無法核驗或存在瑕疵需復核的,視材料核查難易及是否涉及多部門核查情況,在5個工作日內辦結。
據悉,購房證明申請審核通過后,購房證明系統將自動生成購房證明編號和二維碼,申請人登錄“我的南京”手機APP可持電子或紙質購房證明辦理相關購房手續。另據觀點地產新媒體了解得知,申請人才購房證明也須通過“我的南京”手機APP或“南京房產微政務”微信公眾號網上申請。
另悉,《關于調整購房證明開具工作的通告》明確指出將嚴懲虛假申報行為。申請人在申請購房證明過程中應誠信申報,如實提交相關材料。